长沙学院教务处
关于做好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
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做好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开学初的主要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准备工作
(一)召开期初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各学院应在 2 月 27 日组织召开新学期第一个教学工作会议,安排好新学期初的教学工作,号召全体教师积极调整思想状态,以满腔热情全身心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二)课表的微调、核查及发放: 2 月 25 日 8:30~17:00, 教务处将开放教务系统对 2018~2020 级课表实行微调。微调必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微调范围仅限于外聘教师与本学期将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及会议的教师课表。教学秘书须在微调后再次核查课表,及时解决核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2 月 27 日 10:00 将发放正式的 2018~2020 级任课教师课表和班级课表,请各学院负责将课表及时通知到教师和学生,并提醒教师和学生按课表上的上课时间准时上课。
(三)任课教师的到位:各学院应通过各种有效途径通知并确保开课前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全部到位,保证本学期教学任务顺利执行。
(四)教学用房与仪器设备的准备:1.请各学院负责派人做好机房、实验室、制图室、语音室用房与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并检查相应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务处;2.请中控室负责检修多媒体教室的仪器设备; 3.请后勤处负责安排人员在 2 月 27 日前调准各教学楼钟表,并
打扫全校教室卫生、清洗多媒体教室的中控台;4.教务处将于 2
月 28 日联合后勤处、学生工作部、物业公司等部门全面检查各教学楼栋的教学设施准备及卫生状况。
(五)教学用品的配备:2 月 27 日前教务处负责配齐教室所需的粉笔、黑板刷等用品。任课教师在开学后其它时间段所需的粉笔,请上课前到每栋教学楼大门口的门卫处领取。
(六)教材的发放:教材室将于 2 月 28 日发放 2018~2020 级学生教材。请各学院届时组织好学生按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与窗口领取教材(发放通知见附件)。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2 月 28 日暂不发放教材,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教师用教材由教师本人凭课表领取。
(七)学分制重修选课:各学院及学生工作部门做好2017~2019 级学生学分制重修选课的通知工作(具体通知见教务处网站),重修报名和重修选课第一阶段都在 3 月 1 日-3月 3 日进行,重修班开课和课程替代等处理在 3 月 4 日-3 月 8
日进行,重修选课第二阶段在 3 月 9 日-3 月 11 日进行。本次重修选课期间,教务系统支持在校外选课,各学院应提前通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学生在校外按时选课,逾期不再办理重修选课手续。
(八)慕课课程及智慧教室课程教学准备工作: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期将在慕课平台和智慧教室中进行课程教学的任课教师做好开课前的准备工作。
二、教学管理工作
(一)各学院应通知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填写好《长沙学院教学日历》、《长沙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安排表》、《长沙学院实践教学计划表》,表格在教务处网站下载。3 月 5 日之前,请教学院长、秘书审核纸质档《长沙学院教学日历》,签字盖章后留学院存档,电子档以学院为单位通过 OA 邮箱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核纸质档的《长沙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安排表》和《长沙学院实践教学计划表》两份材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教务处将于 3 月 1 日~3 月 10 日开放教务系统,供2018~2020 级学生选修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请各学院动员学生及时到教务处网站上查看选课通知并积极选课,不要错过选课时间。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学分已与毕业证和学位证挂钩,
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学生及时选课的宣传发动工作(具体通知见教务处网站)。
(三)任课教师须带授课班级学生花名册、教案(讲义)、
《长沙学院教学日历》(或《长沙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安排表》)、教材、校历等教学文件进课堂,上述教学文件将列为教学检查人员抽检内容。
(四)任课教师必须遵守《长沙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长大教﹝2018﹞139 号),不得缺课、迟到或早退。未经批准同意不得擅自停课、调课。第一周原则上不得调、停课。
(五)教师是课堂教学中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学生课堂考勤和课堂纪律管理,各学院应加强任课教师、学生的考勤。学生考勤记录应真实反映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各学院每周统计一次,并备案备查。
(六)开课前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到教材室领取班级课堂教学日志和教师听课记录本。
(七)各学院应督促外聘教师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协议。
(八)未经教务处批准同意,严禁各学院擅自占用学校公共教学资源。
三、教学检查工作
(一)开学第一天(3 月 1 日)及新学期第一周,学校领导将深入到所联系的教学学院进行教学检查和听课评课,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正副主任、各学院正副院长(主任)和正副总支书记、学生工作部(处)正副部(处)长、教务处正副处长及相关人员深入到教学第一线检查新学期的教风与学风。
(二)各学院应于开学第一周组织本部门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并检查教学有关情况。检查的内容主要为:(1)任课教师到课情况;(2)任课教师携带讲稿、教案、教材情况;(3)学生上课到课率、课堂纪律情况;(4)教室情况检查(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等)。其检查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教学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第一周应深入到各学院随机听课和检查新学期教师的授课情况,并于 3 月 11 日前将听课结果反馈给教务处。
(四)各检查组若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教务处联系电话:84261485(教学运行科),84261489(实践教学科)。
(五)各学院教学院长请于 3 月 11 日前将第一周教学检查情况写成书面总结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并将电子档通过OA 提交给谭义红副处长,教务处综合汇总后将第一周教学运行情况通报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