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的潜能和专长,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长沙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长沙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大发[2024]5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定本转专业(含转入与转出)方案。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胡友慧 舒欣
副组长:黄佳 龚喜
纪检委员:邓伍英
秘书:李戈丹
成员:郑晶 廖健 周磊 韦韫 成文昊 王欢欢 宋欣怡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且原则上每个班级人数不超过30人,不新增行政班。
(二)择优录取原则。按照“转出低门槛、 转入有要求”规则,所有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都可以在学校规定学段提出专业调整申请。各专业依据自己的培养目标和对转入学生的要求制定考核方案,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三)集中办理原则。学院于规定日期前集中接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超过规定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三、基本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1.具有本校学籍的在读普通全日制一、二年级本科学生;
2.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及以上;
2.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如“专升本”、单独招生的艺体类、职高对口等);
3.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或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
4.国家有相关规定或招生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
5.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应作退学处理;
6.相关文件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转入所申请的专业:
1.役后复学的学生,需要转专业;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需要转入与创业相关的专业;
2.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因学校专业调整,所在年级无原专业;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确因身体、心理等问题不适合在原专业但尚可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
4.优先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四)转专业受限条件
1.艺术类专业学生若高考专业课科目相同,则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相互转专业;
2.本科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必须降级;
3.学生转专业只允许申请填报一个专业。
四、转专业方案及考核办法
(一)各班级转专业计划数
应接收人数按教务系统中各专业的人数及“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且原则上每个班级人数不超过30人,不新增行政班”的原则,各专业具体转入学生数见表1:
学院 |
专业 |
年级 |
现有人数 |
接收人数 |
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2024 |
88 |
14 |
艺术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 |
2024 |
96 |
15 |
艺术设计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024 |
49 |
8 |
艺术设计学院 |
动画 |
2024 |
56 |
9 |
艺术设计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2024 |
38 |
6 |
表1 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计划人数
(二)考核办法
1.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需参加转专业动机谈话、面试考察、专业考试。具体安排如下(暂定):
(1)动机谈话:包括思想动机与专业兴趣。采取面对面谈话形式,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
(2)面试考察:包括对转入专业的认识与个人发展定位。采取面对面谈话形式,2024年12月26日前完成。
(3)专业考试:包括对转入专业基础知识与设计能力的考核,2024年12月28日举行。
2.申请转出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第三大点的相关基本条件。
(2)符合拟转入学院相关专业条件。
(3)面试考察为良好及以上,同时专业考试60分以上。
3.拟转入人数超出该专业转入计划数时,学院将依照学生面试考察与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五、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2024年12月9日前 |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
学院上报拟接收转专业计划 |
2 |
2024年12月13日 |
二级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 |
学院将考核选拔方案提交教务处审核 |
3 |
2024年12月16日左右 |
教务处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 |
学院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
4 |
2024年12月16-19日15:00 |
学生申请 |
学生提交《申请书》(见附件)至学院(丹青楼2206教务办公室) |
5 |
2024年12月23日前 |
教务处反馈转出名单 |
学院汇总申请名单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反馈名单至学院。 |
6 |
2024年12月30日前 |
学院组织考核 |
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选拔,并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 |
7 |
2025年1月3日前 |
汇总拟转入名单 |
学院在《申请书》相应栏目签字盖章,并将《申请书》(纸质档)和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复核汇总。 |
8 |
待定 |
职能部门会审转专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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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转专业工作的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密切关注学校和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相关通知,保证《申请书》上联系电话有效,且转专业工作结束前始终保持电话通畅。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及时提交申请和参加转专业相关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各教研室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政策指导和专业发展咨询。应建议申请学生充分听取专业老师的意见,对自己转专业意愿作可行性论证,尽量降低转专业的盲目性和后续学习风险。
3.转出人数较多的专业应积极反思专业培养方案及存在的不足,增加专业吸引力;对转入人数较多的专业应做好学生选拔及后期专业培养指导工作。
4.转专业工作在教务处领导下统一协调安排。
转专业咨询电话:84261418(无法接通请前往丹青楼2206教务办)
附件:《长沙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书》
附件:长沙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