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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关于制订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9日 00:00  责任编辑:胡嫔  阅读次数: )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管理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为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实施,构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就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认真总结我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理念,构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新体系,培养应用基础实、实践能力强,具有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原则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注重素质教育,有利于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有利于学生人格完善,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要求与个性成长相统一原则

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在实现专业培养规格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注重学生个性、特长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独立思维能力的培养。

(三)强化实践、突出能力原则

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专业教育与能力拓展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融合,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构建“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践教学。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含实验教学)应占总学分(学时)的20%以上;理工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含实验教学)应占总学分(学时)的25%以上。要求本科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周,并至少参加1次社会调查,撰写1篇调查报告。

(四)规范性与特殊性相统一原则

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规定的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及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规范。在认真总结各专业多年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并将近年来取得的教学改革成果吸收到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之中,形成专业办学特色和优势。

三、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

学生通过学习和实践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独立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具备从事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及素质。

(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备健全心理和健康体魄。

(五)具有审美感受力、审美创造力及正确的审美情趣,能够自觉抵制各种精神污染,把美体现到生活、劳动和其他行动中,养成美化环境及生活的习惯。

四、课程体系及基本要求

(一)课程体系结构

课程体系是实现培养目标的载体,是保障和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我校的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素质教育选修课、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及素质拓展课程六大类课程构成。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素质教育选修课。

课程体系结构

课程类型

内容

建议比例

(占总学分比例)

公共基础课

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物理实验、大学计算机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技术与应用、办公软件高级应用、体育、军事理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5%—35%

专业基础课

各专业在比例范围内,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10%—20%

专业课

必修

各专业在比例范围内,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15%—20%

选修

各专业在比例范围内,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含方向类限选课与任选课

10%—15%

素质教育选修课

要求学生修满8学分

艺术系修满6学分

5%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各专业在比例范围内,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15%—20%

素质拓展课程

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技能培训课程,要求学生修满5学分

3%

(二)执行弹性学习时间

学制一般为4年,允许学习年限3—6年,本方案按四年的标准学制编制。全学程安排共约155周教育教学活动。

(三)实行学分制

学校对各专业学生毕业所需总学分、实践教学环节所占学分比例提出总体要求,各专业应在许可范围之内做出具体规定。

1.学分计算方法

(1)理论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

(2)集中性实践环节:各类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军事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每1周计1学分;学年论文每篇计1学分;

(3)体育课:每学期计2学分;

(4)素质拓展课程:学分计算另行发文规定。

2.毕业总学分

毕业总学分数为173—182学分,其中包括素质教育选修课8学分和素质拓展课程5学分。

3.课堂教学总学时、周学时要求

课堂教学总学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计划学时,含实验课、课内上机等。

总学时及周学时规定

专业类型

总学时

周学时

理工类及艺术类专业

≤2400艺术系≤2600

1-4学期≤26

5-7学期≤24

其他专业

≤2300

(四)课程考核与学业评价

1.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方式,培养方案中必须注明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并在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中提出具体要求。

2.每学期考试课程门数一般不超过5门。

3.独立设置课程的实验课和所有实践教学环节都必须进行考核,并单独计算成绩;没有独立设课的实验,应在课程教学大纲中对实验教学考核提出具体要求和明确的成绩比例。

4.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五级制两种。

五、部分课程教学安排意见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

课程名称

总课时

讲授

实践

学分

周课时

学期安排

考核

方式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8

36

12

3

3

三(文)

四(理)

考试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96

56

40

6

4

三(理)

四(文)

考试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2

22

10

2

2

一(理)

二(文)

考查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8

34

14

3

2/3

一(文)

二(理)

考查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文科)

32

22

10

2

2

考查

形势与政策

32

32

艺术系实践部分不计在总学时里

2

一、二

三、四

考查

(二)军训及军事理论、体育、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课程名称

总课时

讲授

实践

学分

周课时

学期安排

考核

方式

入学教育及军训

2周

2

考查

军事理论

16

16

1

考查

体 育

134

8

126

8

2

一、二

三、四

考查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

32

32

2

考查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6

16

1

一、二

考查

(三)大学英语及大学计算机基础

课程名称

总课时

讲授

实践

学分

周课时

学期安排

考核

方式

大学英语

208

208

13

4

一、二

三、四

考试

大学计算机基础

48

28

20

3

4

考试

C语言程序设计(理工类)

72

40

32

4.5

4

考试

数据库技术与应用(文法管类)

64

38

26

4

4

考试

办公软件高级应用(艺术类)

64

38

26

4

4

考试

(四)高等数学与工程数学

课程名称

总课时

讲授

实践

学分

周课时

学期安排

考核

方式

高等数学(1)

80

80

5

6

考试

高等数学(2)

88

88

5.5

6

考试

经济数学(1)

64

64

4

考试

经济数学(2)

64

64

4

考试

经济数学(3)

48

48

3

3

考试

线性代数

40

40

2.5

3

考试

积分变换

24

24

1.5

2

考查

概率论

24

24

1.5

2

考查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8

48

3

3

考试

积分变换与复变函数

48

48

3

3

三或四

考试

(五)大学物理与大学物理实验

课程名称

总课时

讲授

实践

学分

周课时

学期安排

考核

方式

大学物理(A类)(理工类)

112

112

7

4/4

二、三

考试

大学物理(B类)(理工类)

64

64

4

4

考试

物理实验(A类)(理工类)

48

48

3

3

考查

物理实验(B类)(理工类)

24

24

1.5

2

考查

(六)素质教育选修课

素质教育选修课是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要求学生修满8学分,课程分设:A基础文化素养(含艺术素养);B基本人文技能;C应用社会科学;D数学与自然科学;E新兴科学、交叉科学、综合科学五类课程。

要求理工科学生选修前三类课程不低于6个学分;文科学生选修D、E类课程不少于2个学分;非艺术类专业学生选修A类课程不少于2学分。

六、专业教学计划的总体结构

1.专业名称: XXXXXXX

2.专业代码: XXXXXXX

3.执笔人: (一般为专业教研室主任)

4.审核人: (一般为系主任)

5.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XXXXXXX(理论、知识、技能)的,具备XXXXX(能力、素养)的,能在XXXXXX(行业或部门),从事XXXXXXX(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6.培养规格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XXXXXXXXX

说明:“培养规格”是对培养目标的细化,应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体现社会对相关专业人才特有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培养规格”由基本规格和专业规格构成;专业规格要求各专业在深入研究学校定位与专业定位的基础上,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的规定,细化为知识、能力和素质等具体内容。“培养规格”字数一般不超过350字。

7.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允许修业年限为三至六年)

授予学位:应明确授予一种学位

8.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要求

本专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修满XX学分,毕业设计(论文)合格,准予毕业。具备上述条件,且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可授予XX学士学位。

9.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统计表

(1)理论课程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学 时

学 分

百分比(%)

(占课内学分比例)

备 注

公共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素质教育选修课

(2)实践课程学分分配表

类 别

学 时

学 分

百分比(%)

(占总学分比例)

备 注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含军训

理论课程中的实践教学部分

素质拓展课程

合计

10.主干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1)主干学科:明确1—3个主干学科;

(2)专业核心课程:不超过12门;

(3)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各类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

11.教学进程安排

(1)总周数分配表

项目

学期

入学教育及军训

理论

教学

课程

设计

实习

考试

毕业

实习

毕业设计

(论文)

本期

周数

2

2

2

2

2

2

2

2

总计

说明:

①实习主要分为以下几类:认识实习、课程实习、金工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等。

②建议生产实习安排在五、六、七学期;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安排在第八学期。

③社会实践(含社会调查)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和各系部安排,建议在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结束后的暑假进行。

(2)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序号

名称

课程编号

学期

周数

学分

备注

1

入学教育及军训

2

2

2

认识实习

3

专业实习

4

课程设计

……

实训

毕业实习

毕业设计(论文)

总计

说明:各专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的具体名称。

(3)理论课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安排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课程

编号

学分

课程学时

各学期周教学学时分配

考核

方式

总计

讲授

实践

公共基础课

必修

马克思主义基本

原理

3

48

36

12

考试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

96

56

40

考试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2

22

10

考查

思想道德修养与

法律基础

3

48

34

14

考查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文科)

2

32

22

10

考查

形势与政策

2

32

132

考查

大学英语

13

208

208

考试

大学计算机基础

3

48

28

20

考试

军事理论

1

16

16

考查

体 育

4

134

8

126

考查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

2

32

32

考查

大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

1

16

16

考查

小计

专业基础课

修课

小计

专业课

必修课

小计

选修课︵

限选︶

方向1

方向2

小计

选修课︵

任选︶

小计

选修

素质教育选修课

6

96

96

小计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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