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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艺术设计系实验室人员分工细则 (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4日 00:00  责任编辑:柳玉  阅读次数: )

长沙学院艺术设计系实验室人员分工细则

一、 艺术设计实验室(实训中心)现有实验室如下:

1、 计算机室:美术楼4201(苹果机),4203,4204,4205(PC机),四间机房,每间36台计算机;

2、 非线性编辑室:美术楼4104;

3、 摄影室:美术楼4106;

4、 服装制作室:美术楼5楼服装实验室;

5、 模型制作室:待建;

二、 现有专职实验室人员:

彭斗,乔新恒,涂国平,贺溪。

三、 艺术设计实验室人员分工如下:

彭斗 管理计算机室;

涂国平管理计算机室;

乔新恒管理服装制作室;

贺溪 管理非线性编辑室、摄影室;

四、 艺术设计实验室人员还承担艺术系的多媒体教室管理,美术楼展厅、展窗管理,实验教学管理等任务,需要发扬集体力量才能完成。

艺术设计实践教学示范中心

200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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