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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工艺制作室开放使用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4日 00:00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次数: )

服装工艺制作室开放使用管理规定< 暂行>

1、 服装制作室必须首先满足专业课程教学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可以在业余时间为本系师生提供服装制作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场所。

2、 服装制作室的开放使用时间定为每周星期三、星期四的下午2:00—5:00。

3、 使用程序:递交使用服装制作室申请书→任课教师或实验室主任批准→电动缝纫机、熨斗等设备使用及安全教育→使用者做好设备使用登记。使用中有问题的,请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4、 使用完毕要做好卫生工作,废线废布等收入垃圾桶,认真清理工作台面。

艺术设计实践教学示范中心

200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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