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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3日 00:00  责任编辑:柳玉  阅读次数: )

艺术设计实验室承担艺术设计专业的实验或实训教学工作,在此基础上,可以为我系教师、学生的研究、创作工作提供服务。根据长沙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我系实际情况,现制定艺术设计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管理办法。

艺术设计实验室包含有电脑艺术设计室、摄影室、非线性编辑室、服装工艺制作室、模型制作室等五个分室,所有仪器设备均由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实验室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根据教学需要仅在实验室内使用。

因教学或工作需要借出实验室的,学生使用的,任课教师要签署意见,教师使用的系主任要签署意见。

设备借用期限不超过3天,超过3天的系主任特批。

仪器设备借用程序:向实验室提交借用仪器设备申请报告,→批准后填写仪器设备借用表→实验室人员指导设备使用方法→验收并接收仪器设备→按时归还设备→管理员填写设备验收表→仪器设备入库。

仪器设备借用发生故障、损失等,按照长沙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管理规定执行。对违反管理规定者,提出批评,今后不予借用仪器设备。

艺术设计实验室

20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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