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省级示范中心 >> 正文
艺术系服装制作室使用制度 (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00:00  责任编辑:柳玉  阅读次数: )

我系5201缝纫机房有标准牌电动平缝机30台,标准牌带刀电动平缝机2台,兄弟牌电动平缝机2台,三线机2台,五线机1台,蒸汽熨斗6个,为确保机房的正常运作,特制订制度如下:

1、必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操作方法,并严格按要求使用,要爱护设备,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尤其是蒸汽熨斗使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3、上课时间内,必须有值日生,值日生在上完课后打扫卫生及检查电源关闭情况,保证机房在无人的时候处于断电状态。

4、机房配备有登记册,机房管理员监督管理,学生每次使用电机都必须填写记录表,上机过程中,如有物品损坏,应及时与机房管理员或教师联系处理。

5、上课时间外,学生如要使用机房,按照长沙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和艺术设计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执行。

附:服装制作室用电安全须知

本室三相电源走线在不锈钢线槽内,接线盒仅用螺钉固定,牢度不够;请勿脚踏线槽,请勿自行插拔线头。

服装制作室缝纫机使用380伏三相电源,电压较高,请同学们按照使用规程操作设备电气开关。有疑问请咨询管理人员,请勿自行打开电气开关盒,以防触电。

学生在使用服装制作室缝纫设备前,必须由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在服装制作室使用结束后,必须关闭本室三相电源总开关。

本室不准任何人私拉电线;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开关、插座、保险等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有电气故障的设备。

艺术实验室

2010年9月7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