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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大学生艺术创新训练中心视觉传达工作室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3日 00:00  责任编辑:胡嫔  阅读次数: )

为了保障使用视觉传达设计工作室的师生安全、为了保护个人与学院的财产免受损失、为了保证视觉传达设计工作室的教学与工作的正常运行,进一步规范工作室的安全管理秩序,制定以下规定:

一、视觉传达设计工作室使用前必须填写使用登记表。注明使用原因、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内容,并详细说明所需使用的设备。使用出图设备的人员,在使用前还需详细填写耗材使用登记表。

二、学生进入工作室必须服从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安排,进行正确操作。

三、学生在上课实践期间,教师未在现场时,不得随意拆装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如果设备出现故障问题,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然后将情况反映给工作室老师或管理人员。

四、学生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难题或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提出或报告管理人员,切勿盲目乱试或野蛮操作。严防事故,确保安全。

五、学生离开工作室,应带上自己随身的物品,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六、若教学计划确实需要在课余时间使用工作室的,应由指导教师安排时间并由工作室管理人员协助方可使用。

七、进入工作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禁止在工作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八、自觉爱护工作室内一切设施,严格按正确步骤操作,不得随意移动机器,不得私自拆开机器。

九、防止机器受潮损坏,确保工作室干燥、通风。

十、工作室使用完毕后,要关闭所有门窗,关闭所有电源。将设备摆放恢复到使用前状况。

十一、使用后清扫工作室,保持清洁。

请进入工作室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长沙学院大学生艺术创新训练中心

二O一0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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