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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有关资助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4日 00:00  责任编辑:张弦  阅读次数: )

各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将我校2014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其他各项资助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宣传政策,热情接待新生

为使广大新生了解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学生工作部(处)已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及《长沙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用)》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新生,暑期安排了资助电话热线进行咨询、解答。在迎新过程中,各系还要进一步做好有关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努力将国家和学校的惠学政策深入到每个学生心中。

二、畅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针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或只能承担部分学费、生活费的学生,各系在报到点设立“绿色通道”,由党总支(副)书记负责审批学生的缓缴学费申请。9月13日前各系将“绿色通道”实施情况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现场办理学生生源地贷款回执。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缓缴学费的新生

1、申请。新生报到时在所属系报到点领取并填报《长沙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

2、审核。对提出缓缴学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工作人员要详细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核查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并解释资助入学的有关政策、规定。

3、审批。学生到所属系“绿色通道”办理处提交《长沙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此表由系部留存)、《新生报到表》及相关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由系党总支(副)书记审核并在《新生报到表》上签署意见。

4、办理。学生持经所属系党总支(副)书记签署同意缓缴意见的《新生报到表》到缴费处“绿色通道”办理缴费手续。

(二)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新生

1、学生携带《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和《新生报到表》到缴费点“生源地贷款回执办理处”开具回执。

2、学生持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意见的《新生报到表》到缴费处“绿色通道”办理缴费手续。

3、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金额低于应缴学费,且无能力补齐应缴学费金额的学生的,缺额部分按“(一)申请缓缴学费的新生”要求办理。

三、关心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在查阅新生《长沙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用)》的基础上,各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学生宿舍等途径深入学生中,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第一手资料。要充分考虑到家庭经济困难给新生的学习、生活、心理造成的影响,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引导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稳定情绪,确保他们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尤其要特别关注孤残学生、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非离异单亲家庭子女、家庭受到重大灾害和变故的学生的成长,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根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各系负责组织做好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10月10日前完成认定工作,并将两级认定工作小组名单、认定结果(学生申请材料、系部汇总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扎实努力,认真细致地完成近期各项资助任务

1、各系要逐一联系贷款逾期、今年本金到期和自付利息的毕业生,督促他们按期偿还本息。

2、各系在9月20日前完善11-13级的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材料,准确上报最终汇总表(9月份只接受个别因暑假期间新发生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于申请理由中无相关背景材料支撑的入库学生要重新认定,6月份新增入贫困生库的学生逾期未交《长沙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老生)》的视其自动放弃贫困生认定资格。

3、认真完成2014年上期综合测评工作,为奖学金的评定做好准备。

4、通知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老生先携带《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和《注册单》到二办公楼302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回执手续,再持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意见的《注册单》到缴费处办理报到手续。

5、按要求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和审批工作(详见学生工作部(处)勤工助学的《关于学生申请2014-2015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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