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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指南 (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0:00  责任编辑:张弦  阅读次数: )

寄语毕业生:

祝贺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即将走上工作岗位。为了让你们走好离开校园的第一步,我们编制了长沙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指南,希望能对同学们办理离校相关手续有所帮助。

一、生源信息

(一)生源所在地概念

生源所在地一般指的是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区);毕业后当地市县级人社局可以接受毕业生的户口及档案。户籍有变动等特殊情况的同学需咨询所属地人社局,并出具同意接收其人事关系回生源地的证明方可填写变更后的生源所在地。

(二)申报生源,确定毕业生派遣资格

在校学生于毕业前一年十二月向各系申报,由系将相关生源信息汇总后统一上报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湖南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具备派遣资格后方能办理就业报到证。

如毕业时因个人原因漏报生源,导致未取得毕业生资格不能办理派遣手续的毕业生,从毕业当年开始二年内可以申请补办,补办时间为每月初1-5号,补办需要以下材料:

1.毕业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学校办公楼一楼综合档案室可以复印);

4.学信网上的学籍信息打印件(下载);

5.备齐1-4材料后,来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填写《资格审查数据异动情况确认表》。

二、就业报到证

(一)报到证简介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联为浅蓝色,下联为白色)。报到证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它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发,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报到证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报到证上面有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调配专用章。报到证一式两联,上联发给毕业生本人到单位报到,下联由学校放入毕业生个人档案转到用人单位。《报到证》有效期一般为两个月。凡涂改、损毁的一律无效。

报到证开往北京、上海等需要户籍报批(或审核)的城市,需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接收证明函件,以便办理转档及户籍迁移等手续。

(二)报到证的作用

1.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

2.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记录参加工作的初始时间,开始计算工龄;

3.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等手续的依据;

4.用人单位给毕业生办理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5.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三)报到证的办理

1.集中办理

每年6月上中旬,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时间安排,依据毕业生所签协议在办公系统中做好数据、上传数据,派遣审核后,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统一发给各系辅导员,再发给学生个人。

2.个人办理

由于毕业生本人原因在学校集中办理报到证时未就业或在择业期(毕业两年内)签订就业协议的,可以办理派遣手续。来校办理时需提供一下材料:

(1)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用人单位证明函(接收函)、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证明函(接收函)等(有一种即可),所有涉及用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注册号;

(2)毕业证、身份证原件(特殊情况可用复印件,但需说明原因);

(3)经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材料并符合要求上传数据后开具介绍信再前往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3.遗失补办

《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遗失的毕业生可以补办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满一年后遗失的,不能补办报到证,可由省级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遗失证明》。

办理步骤及所需材料:

(1)登报:到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报到证》作废,获取刊登《遗失证明》的报纸(登报内容须有:学校、年份、专业、姓名、报到证号(此号可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上“网上查询”));

(2)审核:持本人填写的《补办报到证申请书》、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开具《介绍信》;

(3)补办:持《介绍信》、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新《报到证》或《遗失证明》。

4.调整改派

通常称为改派,指的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成功后,签订《就业协议书》且已经派遣的,由于某种原因不愿意去该单位工作或不想在该单位继续工作,又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需要通过调整改派的形式来进行再次派遣。(适用对象为高校毕业生、《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改派只能办理一次)改派因毕业去向不同,需要的材料也不相同。

(1)原去向为派回生源所在地待就业的,现已落实就业单位

①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用人单位证明函(接收函)、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证明函(接收函)等材料(有一种即可);

②按照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相关规定,在毕业当年8月30日之前改派的需持报到证上下联到生源地回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超过8月30日的生源地为湖南省各地、州、市的毕业生须先持报到证上下联到生源地所在教育局签“同意改办”意见并盖章或再回学校办理;

③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

④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开具介绍信再去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报到证。

(2)毕业生原去向为派遣到工作单位甲,现需改派到工作单位乙

1与就业单位甲解除就业协议的函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与工作单位乙新签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用人单位证明函(接收函)、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证明函(接收函)等材料(有一种即可)(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单位要求报到证开到当地人事代理机构,需要有人事代理机构拟同意接收函;

3原报到证(上、下联);

4毕业证、身份证原件;

5回学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并上传数据后,开具介绍信再去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就业证。

(3)已派遣到工作单位,因单位不能接收户口、档案原因,现需要改派回生源地

1就业单位提供的不能解决户口档案同意学生改派的证明(原件);

2原报到证(上、下联);

3毕业证、身份证原件;

4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并上传数据后,开具介绍信再去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报到证。

(4)原去向为升学,现因放弃升学并落实就业单位(或出国)需要派遣

1本人放弃升学的申请;

2升学学校(科研院所)研究生招生部门同意其放弃升学的证明(原件);

3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用人单位证明函(接收函)、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证明函(接收函)、留学学校接收证明等材料(原件)(有一种即可);

4毕业生、身份证原件;

5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并上传数据后,开具介绍信再去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5)原去向为升学,现因落实就业单位并改为在职攻读学位需要派遣

1本人申请;

2升学学校(科研院所)研究生招生部门同意其工作并改为在职攻读学位的证明(原件);

3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用人单位证明函(接收函)、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证明函(接收函)等材料(原件)(有一种即可);

4用人单位同意其攻读在职学位的证明;

5毕业生、身份证原件;

6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并上传数据后,开具介绍信再去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6)原去向为出国,因故未能出国,现落实了就业单位需要派遣

1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用人单位证明函(接收函)、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证明函(接收函)等材料(有一种即可);

2原报到证(上、下联);

3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

4个人未能出国的情况说明,各系审核盖章;

5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并上传数据后,开具介绍信再去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三、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工作表现的,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考查的文字、表格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毕业了叫人事档案;党员的还有党员档案,也叫组织档案。

一般来说,档案具有以下作用:转正定级,获取干部身份;计生时办理准生证;考研;出国、考公务员、参军入伍等政审;计算工龄;职称评定;进国企、事业单位工作;入党入团;住房补贴发放,等等。

每年下半年新生报到时,由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省、地、市、县招生办公室将高考考生档案材料领出,报到时交所属系部登记整理。

学生档案平时存放在各系部,毕业生离校时,档案由各系收集、整理、填写邮寄地址,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密封,约请邮局来校集中邮寄。

毕业生档案一般包含如下内容: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前体检表;各科学业成绩登记表;实习鉴定表;入党、入团申请、志愿书;奖励材料;处分材料;招生登记表(俗称高考档案);综合测评登记表;其他材料等。

毕业后档案去向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找到工作或者升学(国内)

1.用人单位接收并管理:一般是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考研所属学校等,人事部门或研究生管理部门接收档案。

2.单位统一托管人事代理机构:一般是单位本身无档案管理权限或人事管理权限,把员工档案统一存放在当地有合作关系的人才市场。

(二)未找到工作、灵活就业或者出国(无论是升学还是就业)

1.存放学校:可暂时存放,两年择业期过后,将档案寄送至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2.存放人才市场:挂靠在生源所在地人才市场(一般需毕业生先行去咨询再办理手续后告之各系部),找到工作要及时办理就业手续。

3.存放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湖南省一般为各市州教育局所属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外省一般为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各省均有所差别,需咨询各地情况区别对待),找到工作要及时办理就业手续。

省内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接收毕业生档案要求不一致,毕业生可咨询本人生源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

学校就业信息网www. zsjy.ccsu.cn中有“毕业生档案查询”、“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可办理档案户籍托管,具体可咨询电话0731-82816670。

四、户口迁移

(一)户口简介

户口是公民个人基本信息的记录凭证。其作用:

1.办理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的凭证;

2.办理结婚、生育指标的凭证;

3.办理出国、购房、子女入学的凭证;

4.入职的凭证。

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户口为临时(集体)户口,不属于常住户口。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离校时需将户口迁出学校。学校保卫处咨询电话:0731-84261427。

(二)京、沪、深户口审批

由于北京上海受户籍管理限制,户口指标紧缺,实行户口申请制。

1.签约北京工作的学生,可以向单位申请户口,由用人单位申请指标,获得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审批后,发放毕业生进京接收函。

2.上海户口申请采取评分制,达到或超过所规定的分数即可得户口。

3.签约深圳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报到证、户口、档案均迁入深圳方可接收,否则,报到证、档案、户口只能开回生源所在地。

因近来户口政策变动较大,具体可咨询当地公安户政部门。

友情提示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网址:www. hunbys. com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商住楼3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周五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学校附近交通:在长沙大学站乘坐901、136路车至东风路下大垅站下车转乘146路车至安贞医院(雨花亭北)下车,往南再往西前行50米左右。

联系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网址:www. zsjy.ccsu.cn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长沙学院第一综合楼107室

邮编:410022

电话:0731-8426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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