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 发布日期:2025-12-12
经支部团员大会决议,认为于冰等7名同志已符合团的发展对象条件,同意推荐其作为团的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
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 冰
李昭含
杨欣欣
娄栩豪
洪安祺
蒋 硕
喻丞东
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反馈至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丹青楼2205)。
联系人:解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261580
邮箱:374981439@qq.com
共青团长沙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
2025年12月12日
下一条:关于对刘晨涵等20名团员给予除名决定的公示